发布时间:2024-08-19 08:09:21 来源:工程案例
中国于2022年5月5日正式加入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我国在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领域全面融入了国际体系。《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简称“海牙协定”,是一个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体系,申请的人能提交一件外观国际申请以获得“海牙协定”缔约成员国的保护。
国际局会对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视图进行形式审查,各个有必要进行审查的被指定缔约方会对是否满足授权条件等内容进行审核检查。申请人在提交国际申请时如果指定了中国,除满足国际局的形式审查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中国专利局对于外观国际申请的审查要求。如果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在中国的审查中存在很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审查员应当在期限内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这里所说的“驳回通知”就是“Notification of Refusal”。
这里需要澄清的是,这个“驳回通知”(也即“Notification of Refusal”)并非是中国专利申请程序中的“驳回决定”,而是类似于“审查意见通知书”之类的官文。
首页信息包括:国际申请的申请人或委托人信息;地址;发文日期;委托人卷号;审查局给予的申请号;国际注册号等。
此外,还包括格式化的通知正文,内容为:根据《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第十八条(6)款,请查阅由中国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关于上述国际申请的《驳回通知》。
图中1-6项为案件的基础信息,依次是:官文下发所在局、国际申请号、国际公开日、权利人、审查范围、中国国家申请号。图中第7项为本次驳回的主要理由及依据的法律规定,具体阐述了本次被驳回的实体缺陷以及形式缺陷。并告知申请的人能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要求对于简要说明或者申请文件做修改,注意避开修改超范围。图中第8项为提示信息:告知申请人如果为境外个人或者企业应委托中国的代理机构。图中第9项是答复期限。即:日期是2024.06.20(发文日(2月5日)+15天+4个月,海牙协定的驳回通知目前仍有15天的邮寄日),表示申请人必须在6月20日之前提交答复,否则视为放弃答复。图中第10项是发文日,指的是中国专利局的发文日期,可以与首页的日期进行核对。
有些负责流程的小伙伴在碰到英文通知书后会有点蒙,对于英文通知书的答复和处理有点拿不准。其实碰到这样的通知书和常规的中国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处理上并无不同,能够最终靠“主动提交意见陈述”的方式,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提交答复文件。
而且,中国专利局为了减轻流程压力,允许专利代理师用中文的陈述意见去答复驳回通知(Notification of Refusal),这非常大地节省了专利代理师进行意见陈述的时间。但要注意的是,外观设计的实体内容(例如外观设计的视图和简要说明)的修改一定要提交英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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